张掖天价转院费【额外部分系医护劳务费】
11月15日,甘肃的田烨(化名)向澎湃质量报告(https://www.thepaper.cn/consumersComplaint.jsp)反映称,其父从河西学院附属张掖人民医院转院兰州市的过程中,张掖人民医院科室医生在收取5550元救护车长途出车费后,还额外收取3000元未开票费用。
田烨质疑张掖人民医院堪称“天价”转院费,认为医院“拿病人生命胁迫家属索要钱财,不给钱就不让走”。
15日下午,张掖人民医院医德医风办一名工作人员回应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称,收取的5550元救护车费用是经物价局批准的,开具了票据;另收取的3000元,是医护人员来回的费用,相当于劳务费。
“这边到兰州单程要500多公里,医生护士他们也要住宿吃饭。”该工作人员表示,收取的3000元是患者和科室医生双方协商的结果,不计入医院的对公账户。
该工作人员否认该行为是“索贿”,表示目前已将3000元退还给家属。
随后,田烨表示,张掖人民医院已将该3000元收费冲抵了其父在院期间的治疗费用。
田烨介绍,10月13日,他得知父亲出差期间突发疾病,正在张掖人民医院救治。赶往医院查看病情后,因考虑到父亲病情严重和家住兰州,遂决定将父亲转院至兰州进一步治疗。
“10月14日上午,协调转院过程中,科室两位医生称医院派救护车送病人费用高,需要5550元,还要另外给随车的医护人员费用。”田烨称。
因考虑父亲只能平躺,病情尚处于危险期,要保持血压稳定,田烨决定让张掖人民医院出救护车和医护人员将父亲送至兰州的医院。医院则提出需收取5550元救护车费用,以及另外3000元费用。
田烨称,当时一位医生找到他,让交了另外3000元才出发送病人去兰州,且只收现金。之后他因现金不够,借钱凑齐3000元,但对方收钱后没有开发票。田烨称,从与医院协调转院事宜到出发,其间耗时2个多小时,“不给钱就不让走”。
田烨认为,医务人员的行为是“索贿”,向医院相关部门反映此事,但一直没有获得明确答复。
澎湃新闻注意到,2011年3月22日,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甘肃省卫生厅曾就甘肃省紧急医疗救援中心部分院前急救服务项目价格做出批复。
批复指出,长途运送急救病人,医务人员出诊费按50元/天收取,超过24小时,不足半天按半天收取,超过半天的按一天收取;长途运送急救病人的救护车费按50元/5公里·车计收,超过5公里每公里加收10元(含燃油费、往返路桥费)。
批复同时指出,此项也可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协商确定。
照此标准核算,张掖人民医院5550元的转院救护车辆、医护人员费用尚符合该长途运送急救病人的收费标准。
前述张掖人民医院医德医风办工作人员则表示,对于该3000元的收费,其医院没有收取这项费用规定,以前均是各科室医生和家属协商收取。“出了这事后,医院也在和物价局沟通,能否出规定把这一块(费用)定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