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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都网2022-12-30 14:15:15财都网

存货周转率计算

存货周转率=(主营)营业成本/平均存货余额

存货周转天数=期间天数/存货周转率

营业成本:是指公司生产和销售与主营业务有关的产品或服务所必须投入的直接成本,主要包括原材料、人工成本(工资)和固定资产折旧等。该项目是用于核算企业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或让渡资产使用权等日常活动而发生的实际成本。该项数据可以在利润表中找到。

平均存货余额:是期初存货与期末存货的平均值。该项数据在资产负债表中可以找到。

期间天数:是指在计算应收账款周转率时采用的会计期间的时间天数。

一般以1年360天计算。如果计算半年期间的应收账款周转天数,则用180天,季度指标采用90天。

计算演示:

三一重工(600031)2011年度资产负债表中可以找到“存货(净额)”项,该项在“流动资产”栏目下,其数据为8134408923元。同样也可以找到2010年资产负债表中的“存货(净额)”为5687266405元。营业成本是在利润表中“背业收入”栏目下的“减:背业成本”数据,三一重工2011年为32252231387元。

这样就可以计算出三一重工2011年度的存货周转率和周转天数,计算过程为:

存货周转率

=(主营)营业成本/平均存货净额

(图1)

=(主营)营业成本/[(年初存货净额 年末存货净额)/2]

=32252231387/[(5697266405 8134408923)/2]

=4.6679(次)

存货周转天数

=期间天数/存货周转率

=360/4.667

=77.14(天)

利用以上方法,可以计算出三一重工2004年以来的存货周转率数据,如表2-10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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