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滴滴优步合并案【】

财都网2023-01-10 08:03:23财都网

如今,滴滴优步合并案调查又有了新消息,最终的结果将是如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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滴滴优步合并案

监管方面真正进行调查

据中新网,11月16日中国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反垄断局局长吴振国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市场监管总局正依据《反垄断法》及有关规定对滴滴优步(Uber)合并案进行调查。滴滴优步合并案【】(图1)

吴振国表示,网约车是新兴业态,市场竞争复杂多变,本案社会关注度较高。市场监管总局正在研究互联网竞争规律和特点,全面分析评估该交易对市场竞争和行业发展的影响,严厉查处损害消费者权利的垄断行为。

吴振国表示,市场监管总局作为反垄断执法机构,不断创新监管方式,坚持包容审慎的原则。既要充分发挥市场竞争机制的作用,增强互联网行业的创新动力,又要加强互联网行业的监管规则体系,防止形成行业垄断和市场壁垒,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吴振国还表示,《反垄断法》实施十年来,中国反垄断执法机构依法保障被调查企业的合法权益,执法过程和结果是公开透明的,对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内资企业和外资企业一视同仁,不存在选择性执法问题。

而在此之前,滴滴顺风车8月9月多起事故后,交通运输部牵头,联合相关部门和地方部门及有关专家,进驻滴滴公司,开始对网约车、顺风车开展安全专项检查。随后交通部新闻发言人通报了多部门检查滴滴的结果,发现滴滴的网约车、顺风车业务存在诸多问题和安全隐患,提出的九大类问题中也包含了“垄断”问题:

一是公共安全隐患问题巨大;二是顺风车产品安全隐患问题巨大;三是应急管理基础薄弱、效能低下;四是非法营运问题突出;五是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六是企业平台诚信严重缺失;七是个人信息安全问题突出;八是社会稳定风险突出;九是涉嫌行业垄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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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垄断调查已持续两年

2016年8月1日,滴滴出行和优步中国业务宣布合并。滴滴收购优步中国的品牌、业务、数据等全部资产,并与优步全球相互持股。

至此,网约车大战终于结束,滴滴终于“一家独大”,拿下中国近九成的网约车市场份额。

当时,滴滴曾一度表示收购优步中国后两家公司合并年收入并未达到反垄断审查门槛。

然而,商务部还是因为收到未具名的第三方投诉,对这起合并案发起了调查——

2016年9月,商务部新闻发言人曾表示,商务部正在根据《反垄断法》《国务院关于经营者集中申报标准的规定》《经营者集中申报办法》和《未依法申报经营者集中调查处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对滴滴优步中国的合并案依法进行调查。

此前有数据显示,在网约车活跃用户量分布上,滴滴占比63%,其余几家平台均未超过10%,排名第二的首汽约车也仅为8.5%。

而根据我国反垄断法,一个经营者的相关市场份额达到1/2或者两个经营者的相关市场份额合计达到2/3的,可以推定为具有市场支配地位。滴滴是否涉嫌行业垄断,还要看相关市场如何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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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界诸多猜测

终于要有结果了?

对于此前滴滴优步合并的反垄断调查一直没有结果的原因,不少业界人士也一直有着分析与猜测。

有行业人士指出,反垄断调查推进缓慢也与网约车及交通出行相关市场界定非常复杂,调查过程非常复杂有关。

在城市出行领域当中,除了网约车以外,还有出租车、公交、地铁,甚至共享单车等出行方式,如果从这个广义的范围来看,滴滴即便合并了优步,也远达不到“垄断”的地步,故而具体如何界定还需考量。

也有业内人士分析,滴滴优步合并后错综复杂的股权结构,或也是影响相关部门调查进度的原因之一。

数据显示,当时优步中国并入新公司,总共占新公司6.66%的股权,但享有新公司20%的经济权益。有外界推断公司其实设置了双重股权结构,通过分离现金流和控制权,对公司实行有效控制的手段。在这类公司中,股份被划分为高、低两种投票权,相对较为复杂。

另据上证报报道,滴滴的终极公司是一家注册在开曼群岛的离岸公司,名为小桔快智,其再设立开曼和维尔京壳公司控制香港壳公司,香港壳公司再通过境内外商独资企业协议控制滴滴境内运营实体。这一公司运作模式,即所谓的VIE结构。

此外,还一直有滴滴在配合监管方面存在问题的消息传出。

据北京青年报报道,8月28日,广东省交通运输厅表示,滴滴一直拒绝数据接入接受监管,交通执法一度无法有效针对。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副厅长王富民还表示,滴滴出行出现那么多安全事故的主要原因,是它一直拒绝接受政府的监管。

不论如何,时隔两年后,滴滴优步合并案的垄断调查终于又有了新的消息,相信最终会有一个令大家满意的结果出现。

本文源自金融投资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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