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向学生售纸【宁夏一商店给学生销售卷烟被处罚】
记者近日从中卫市沙坡头区烟草专卖局获悉,该局日前会同公安、市场监管、教育等部门,快速查处一起向未成年人售烟的违法案件。据悉,该案是中卫市立案查处的第一起向未成年人售卖卷烟违法案件。
执法人员调查取证。
9月16日,沙坡头区烟草专卖局接到中卫四中老师举报称,学校周边的一家便利店向在校学生销售卷烟。沙坡头区烟草专卖局执法人员在老师配合下,向该学生核实情况后,迅速启动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烟侵害联合监管长效机制,并联合沙坡头区公安分局、中卫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文昌分局、沙坡头区教育局对该便利店依法进行检查。通过询问涉案当事人、提取监控视频录像,经依法调查取证,该店确实存在向未成年人销售卷烟的违法行为。当事人对向未成年人销售卷烟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当事人因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九条规定,由沙坡头区烟草专卖局依法立案处理。
沙坡头区烟草专卖局副局长杨志刚介绍,沙坡头区烟草专卖局将根据案件调查情况,对当事商家依法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同时,认真落实中卫市沙坡头区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烟侵害联合监管长效机制,全面从严加强对未成年人销售卷烟违法经营行为的监管和校园周边市场秩序治理,充分履行烟草部门社会责任,依法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烟草的侵害。(宁夏日报记者 杨志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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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6月1日新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一百二十三条规定,相关经营者违反本法第五十八条、第五十九条第一款、第六十条规定的,由文化和旅游、市场监督管理、烟草专卖、公安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营业执照、吊销相关许可证,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