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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小金库【“小金库”定义和表现形式】

财都网2023-01-06 07:43:04财都网
什么是小金库【“小金库”定义和表现形式】(图1)

(一)基本概念

2014年,财政部、审计署发布《深入开展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肃财经纪律和“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对“小金库”的概念进行了界定,明确指出“小金库”是指违反法律及其他有关规定,应列入而未列入规定账户、账簿的各项资金(含有价证券)及其形成的资产。

(二)表现形式

一是合法性经营收入未纳入单位独立账簿核算;二是虚列产品成本、工程成本、采购成本等或以假发票等非法票据骗取资金;三是隐匿资产处置、资产出租和资产使用收入;四是通过向关联公司进行利益输送或上下级单位间转移资金来套取资金。

但在现实情况中,小金库的表现形式往往更隐蔽,也更复杂,因此具体认定“小金库”时,结合国家相关政策和规定,需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 境外企业和中外合资企业中方人员劳务费结余的认定。

随着国家“一带一路”的推进,不可避免地遇到境外企业和中外合资企业中方人员劳务费结余的问题。对于这类劳务费结余,应当纳入中方人员派出企业(单位)账簿核算。未纳入或在劳务费结余中坐收坐支的,应当认定为“小金库”。

2. 企业通过会议费、培训费等形式支付给宾馆酒店且已在单位法定账簿列支的超出实际支出金额的款项的认定。

各级单位通过会议费、培训费等形式支付给宾馆酒店的款项,应在账簿中据实列支。若在账簿列支金额超出实际支出金额,存放于宾馆酒店或用于其他支出的,应认定为“小金库”。

3. 国有企业接受捐赠实物的认定。

国有企业接受捐赠的实物,应按规定纳入财务账簿核算,未纳入财务账簿核算的应当认定为“小金库”。

4. 应由上级企业负担转由下级企业或关联单位负担的成本费用的认定。

上级企业将应属本企业所有的收入计入下属企业(含关联企业、业务往来单位)或将资金转入下属企业,同时由下属企业从上述收入、资金中列支应由本企业负担的成本费用,应认定为上级企业的“小金库”。下属企业直接列支上级企业成本费用的,属于虚列支出转出资金设立“小金库”,应认定为下属企业的“小金库”。

5. 对外提供商品或劳务,对方给予的实物补偿、有价证券或通过报销方式取得回报的认定。

企业对外提供商品或劳务,取得实物补偿或有价证券的,应按规定确认收入并及时入账,未按规定确认收入并及时入账的,认定为“小金库”。未按规定取得相关收入,却通过在对方单位报销费用等方式获取回报的,也应认定为“小金库”。

6. 企业在境外以自然人名义代持的股权、购置的资产的认定。

在境外及港澳台地区,企业根据股(产)权所在地法律规定需要以自然人名义持有的股权,以及以自然人名义购置的资产(包括房产、汽车等),按规定已纳入单位法定账簿核算的,不认定为“小金库”,其中,没有与自然人签订委托代持协议及办理公证手续的,还应按规定补办相关手续。

7. 盘盈资产的认定。

企业应定期进行资产盘点,盘盈的库存物资、在产品、半成品和产成品等库存商品,应按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单位账簿核算;未纳入规定账簿核算的,应认定为“小金库”。

8. 账销案存资产、已完全摊销资产的认定。

账销案存资产、已按有关制度规定完全摊销并规范进行账务处理的资产(包括一次或分次摊销的低值易耗品),不认定为“小金库”,企业应建立健全辅助账簿,加强实物资产管理。对上述资产的处置收入未按规定入账的,认定为“小金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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